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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信息变更
2015年06月16日
一、事项名称: 会计人员信息变更 二、设定依据: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1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 三、申请条件: 会计人员身份证号码、姓名、单位信息、学历信息或其它信息发生变更 四、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会计人员信息变更表1份(单位、学历或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变更时必带); 4、户籍派出所开具有效(正式)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变更户籍证明(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变更时必带); 5、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根据变更内容选择); 五、办理流程: 一、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变更。 1、由户籍派出所开具有效(正式)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变更户籍证明; 2、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户籍证明原件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所属辖区会计管理机构提交申请; 3、所属辖区会计管理机构在审核申请人变更信息真实无误后,予以变更,并协助申请人办理证书换发事宜,告知申请人办结时间; 4、申请人在所属辖区会计管理机构办结时间领取证书。 二、工作单位、学历或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变更。 1、申请人应首先登陆河北省会计信息网(www.hebkjxx.cn)点击首页面“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填写“信息变更”或登陆河北财政信息网(www.hebcz.gov.cn)点击会计服务栏目; 2、申请人根据个人真实情况如实填写变更申请,提交成功后打印信息变更表一份。变更信息时应注意保持个人信息的完整; 3、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信息变更表一份(如工作单位变更应由变更后工作单位加盖公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资料到所属辖区会计管理机构提交申请(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信息变更表为必带资料,其它资料应根据个人变更内容携带)。 4、所属辖区会计管理机构在审核申请人变更信息真实、完整后,予以变更。 六、流程图: 七、办理期限: 凡申请办理会计人员信息变更且手续完备的会计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变更以及涉及到证书换发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受理部门: 石家庄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管理中心、石家庄各县(市)区会计管理机构 九、办理地点: 十、办理时间: 1、石家庄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管理中心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每年6月1日至8月30日调整为14:30-17:30) 周六、日不受理信息变更业务。 2、石家庄各县(市)区会计管理机构受理调转登记业务时间请电话咨询。 十一、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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